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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on-rails - Ruby 的文件类与 Rails 的 FileUtils

学习Ruby和Rails大约2周后,我发现自己经常使用File类来处理File.join、File.打开等。然后我遇到了File.copy的需求,却发现不存在这样的方法。再仔细一看,发现了Rails的FileUtils类,现在我有点困惑。当然有差异,但也有看似冗余的地方。在存在差异的地方,一个比另一个更受欢迎吗?为什么两者都存在(仅仅是为了处理Ruby核心类中的遗漏)?我只是想了解一下这些事情是如何协同工作或发生冲突的,以便我知道如何继续前进。谢谢。 最佳答案 FileUtils是Ruby核心API的一部分。它不是特定于Rails的

ruby - 类与 Class.new,模块与 Module.new

class之间有什么区别?和Class.new&module和Module.new?我知道:Class.new/Module.new创建一个匿名class/module.当我们第一次将它分配给常量时,它变成了那个class的名称。/module.class/module自动执行此操作。当我们想要继承时,我们可以传递一个参数:Class.new(ancestor).当我们不指定祖先时,它被设置为Object.class使用此语法:classAClass.new返回object.classA返回nil.同样适用于module秒。我错过了什么吗? 最佳答案

ruby - 模块的实例变量是否在类与 mixin 之间共享?

我想知道Ruby模块的实例变量在多个类中的行为如何“混合”它。我写了一个示例代码来测试它:#HereisamoduleIcreatedwithoneinstancevariableandtwoinstancemethods.moduleSharedVar@color='red'defchange_color(new_color)@color=new_colorenddefshow_colorputs@colorendendclassExample1includeSharedVardefinitialize(name)@name=nameendendclassExample2includ

ruby-on-rails - Ruby 中的嵌套类与紧凑类

从事初始Rails项目,并使用Rubocop分析代码风格。这让我质疑Ruby的嵌套类在Rails的上下文中究竟是如何工作的。例如,在我的引擎中,我有一个模型:#app/models/app_core/tenant.rbmoduleAppCoreclassTenant和一个Controller:#app/controllers/app_core/tenant/members_controller.rbmoduleAppCoreclassTenant::MembersController在模型的情况下,模块与路径相同,类名与文件名相同。在Controller的情况下,路径的第二部分“ten

Ruby 类与结构

我见过代码库使用Structs来包装类内的属性和行为。Ruby类和结构有什么区别?什么时候应该用一个代替另一个。? 最佳答案 来自Structdocs:AStructisaconvenientwaytobundleanumberofattributestogether,usingaccessormethods,withouthavingtowriteanexplicitclass.TheStructclassgeneratesnewsubclassesthatholdasetofmembersandtheirvalues.Forea

javascript - 类与构造函数与工厂函数中的澄清需要

我正在研究ES6类,我的最终目标是了解类、构造函数和工厂函数之间的区别。我当前的理解是构造函数和类基本上使用相同的设计模式,类只是构造函数的新语法。基于这个假设,我正在尝试创建一些示例来显示类/构造函数和工厂函数之间的对比。在下面的示例中,我旨在返回新对象和一些继承的方法。我的第一个示例使用类语法非常简单。示例#1:类classPerson{constructor(name,age,location,occupation){this.name=name;this.age=age;this.location=location;this.occupation=occupation;}pri

javascript - 在闭包内声明的类与没有闭包的标准类

通常我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标准OOP方法,我的类看起来像这样varstd=function(){this.log=function(msg){console.log("wanttobeprivate."+msg)};};std.prototype={logInfo:function(msg){this.log(msg);}};但在那种情况下,log是公共(public)方法,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但我想将其设为私有(private),但在原型(prototype)中声明的方法中仍然可用。为此,我们需要闭包。代码会改成这样varclosureStd=(function(){

c# - 使用 ServiceController 类与 Windows 服务通信

我有一个由两个服务组成的Windows服务项目,service1和service2。我们如何在这两个服务之间进行通信?例如,我们如何让service1启动service2?我可以使用ServiceController类来执行此操作吗?您对此有何建议? 最佳答案 ServiceController类包含一个采用int的ExecuteCommand方法。因此,如果您可以使用非常有限的参数,您的两个服务可以通过相互发送ExecuteCommand消息来进行通信。但是,正如其他张贴者评论的那样,WCF可能是更好的答案。您可以创建命名管道或在

c# - 不可变类与不可变结构

我有一个类,一开始是可变的,但后来我把它变成了不可变的。我应该将其更改为struct吗?选择一个而不是另一个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我的特殊情况是一个Point类型类(它表示自定义坐标系中的一个坐标),它由4个int字段组成,加上一些属性来访问相同的不同方式的数据。我注意到String是一个类并且是不可变的,因此必须有一些用例。 最佳答案 通常,不,您不应该将其更改为结构。仅仅因为它是不可变的并不意味着它自动成为一个很好的结构候选者。结构应该很小。对于您的四个整数,它刚好达到建议的16字节限制,结构的性能开始下降。一个结构应该代表某种单一

当类与命名空间共享名称时出现 C# 错误

程序集1namespaceFoo{publicclassFoo{}}程序集2usingFoo;publicclassBar{Foofoo=newFoo();}我今天发现上面给出了错误Typenameexpectedbutnamespacenamefound。我觉得这很奇怪。据我所知,你不能声明一个命名空间变量,或者new()一个命名空间。Foo是一种类型,它被用在解析器希望找到类型的地方,那么为什么解析器不能正确解析它呢?我忽略了哪个语言功能,这意味着编译器团队无法实现它? 最佳答案 EricLippert的博客文章(部分o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