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这段代码:#includeclassA{public:A(ints){std::coutA类是B1和B2的虚基类。类C1和C2是相同的,除了C1使用{...}而C2使用(...)来构造B1和B2。由于这里使用了虚继承,类A应该作为C1或C2构造的一部分构造。如果我使用MicrosoftVS2015编译此代码,它会在运行时产生此输出:Createc1:A(5)B1(1,2)B2(3,4)Createc2:A(5)B1(1,2)B2(3,4)这正是我所期望的。但是如果我用GCC(6.1.0)编译它,它会产生这个输出:Createc1:A(5)A(1)B1(1,2)A(3)B2(3,4)
这与其说是一个实际问题,不如说是一种求知欲。我想知道在C++中是否有一种方法可以执行以下操作:让A成为一个类。我想使B类与继承自A的所有类成为friend。先说再说:我明明知道友情是不能遗传的。我想做的是制作一个templatefriend声明,也许使用SFINAE,将B与每个类C交友,以便C继承自A。这样的事情有可能吗?我试图从最简单的情况开始:你能和所有其他类(class)交friend吗?显然我知道这没有任何意义,可以将事情公开,但也许从这个起点开始可以完善事情以仅选择那些继承自A的类。 最佳答案 解决方法是使用继承的“key
在大多数书籍和文章中,进行多重继承的唯一“安全”(或者至少是唯一建议的)方法是使用纯抽象基类(您可以称为虚拟接口(interface))的虚拟继承。原因主要是为了避免菱形继承(钻石问题),在菱形继承(钻石问题)中,人们可能会为数据成员的值或非纯虚函数的实现状态造成歧义。纯抽象基类不会同时遭受(没有数据成员,没有非纯虚拟)和虚拟继承甚至解决了基类实际内存地址的歧义。但是给出这样的解释:如果歧义仅来自“状态”的形式(例如数据成员、静态函数变量),那么就不是无状态非抽象(甚至可能具有所有“最终”方法)类作为多继承层次结构中的基类是否同样安全?我遗漏了什么可能的问题?PS:如果答案是“如果没有
问题我正在寻找在父子类中定义变量的最佳方法,以便通过指向其父类的指针进行调用。这是协议(protocol):classBase{public:virtualvoidfunction()=0;};classA:publicBase{public:inta,b;A(inta_,intb_):a(a_),b(b_){};voidfunction(){//dosomething..}};classB:publicBase{public:inta,b;B(inta_,intb_):a(a_),b(b_){};voidfunction(){//dosomething..}};Base*elemen
当您希望您的代码可测试时,依赖注入(inject)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模式,它一直在大型C++项目中使用。这是一个简单的例子://Copyright2019GoogleLLC.//SPDX-License-Identifier:Apache-2.0classFooInterface{public:virtualvoidf()=0;virtual~FooInterface()=default;};classFoo:publicFooInterface{public:voidf()override{/*Actualwork*/}};classMockFoo:publicFooInterface
我想这个网站上的大多数人都会同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外包实现:私有(private)继承作文继承最常被滥用。值得注意的是,当另一种形式或继承本来可以更好时,通常会使用公共(public)继承,并且通常应该使用组合而不是私有(private)继承。当然通常的注意事项适用,但我想不出任何时候我真的需要继承来解决实现问题。对于BoostParameterlibrary但是,您会注意到他们选择了继承而不是组合来实现命名参数习语(对于构造函数)。我只能想到经典的EBO(空基优化)解释,因为我看不到这里没有虚拟方法在起作用。有没有人知道更多或可以将我重定向到讨论?谢谢,马修。
bleedline/aimoneyhunterStars:1.0kLicense:NOASSERTION这个项目是一个AI副业赚钱资讯信息的大合集,主要围绕使用AIGC技术生成内容,并分享一些自己的认知。该项目收录了各种利用AI技术进行副业赚钱的思路和方法,包括视频变幻、图片创作、文案撰写等多个方面。其核心优势和特点包括:提供关于如何开始副业最稳妥的策略和建议分享已验证的一些技术赚钱方案提供ai脚本视频赚钱相关教程与资源包含音频克隆、音乐生成工具等丰富内容资源涵盖虚拟人直播以及无人货架直播等领域指南WordPress/gutenbergStars:9.3kLicense:NOASSERTION
首先,如果有另一篇文章回答了这个问题,我深表歉意,我发现所有类似的文章都涉及菱形继承方案或定义的函数,而这不是。简而言之,我想知道是否有可能让一个类继承自另外两个类,其中两个子类都有一个具有相同名称和参数的函数,但它是在一个子类中定义的,并且是纯虚拟的其他。此外,如果我能做到这一点,调用纯虚拟/抽象类上的函数是否会最终调用另一个子类上定义的函数,而对派生类的更改最少?例子:classA{public:virtualvoidSet(intX)=0;};classB{public:virtualvoidSet(intX);};classAB:publicA,publicB{//otherm
我正在尝试编写一个异常类,以便于与行为类似于printf的构造函数一起使用,示例:classExcBase{ExcBase(constchar*fmt,...){//callthingslikevsprintf}};但是构造的继承在c++中似乎不可用,所以我想写一个继承的类:classExcChild:publicExcBase{ExcChild(constchar*fmt,...):ExcBase(fmt,...)//XXX:howtopassthetrailingparameterstotheconstructor?{}};否则我将不得不为所有子类编写相同的构造函数,这太烦人了..
我选择使用模板化继承以避免多重继承和虚拟继承。我的目标是让各种child(4或5代或我无法控制的继承)有一个共同的函数调用,无论他们派生什么。我的解决方案是这样插入一个模板继承:templateclasscommon_call:publicBASE{public:voidfoo(){/*implementationindependentofbase*/}};classchild1:publiccommon_call{};classchild2:publiccommon_call{};这里有调用base的构造函数的问题。类base1和base2(不是我写的)有不同的构造函数,我必须在初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