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DK,有一些Win32对象可以“继承”给给定进程创建的子进程。(事件、互斥锁、管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假设我有一个命名事件对象,使用CreateEvent创建,一次使用bInheritHandle==true,另一次使用==false.现在我启动一个子进程。这两个事件句柄如何影响子进程?它们在哪些情况下有所不同? 最佳答案 如果您创建/打开一个对象并允许继承该句柄,则允许继承句柄的子进程(例如,您可以为CreateProcess指定bInheritHandles=TRUE)将拥有这些句柄的副本.这些继承的句柄将具有与父句柄
我的应用程序有一个帖子模型,用户可以对帖子发表评论。我正在决定是对帖子和评论使用单独的集合,还是在帖子中嵌入评论。使用嵌入有什么好处吗?我正试图找到一个理由,说明它可能对我正在做的事情更好。 最佳答案 这不是真正的继承,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您单独处理它们并且一个被调用的次数远远超过另一个时,才可以将评论和帖子保存在不同的集合中。例如,如果我有一个网站,主页上显示帖子摘要,而评论仅在访问特定帖子时显示。我会保留它们是单独的集合(我可能甚至不会将MongoDB用于帖子,因为简单的缓存就足够了)这样我可以将我的帖子集合调整为小而快,而我的评论
我想加入一个表,其中包含组之间的n:m关系。(组在单独的表中定义)。此表仅包含列出member_group_id和parent_group_id的条目。给定这个结构:id(int)|member_group_id(int)|parent_group_id(int)“基本”查询如下所示:selectp1.group_id,p2.group_id,p1.member_group_id,p2.member_group_idfromgroup_member_groupasp1joingroup_member_groupasp2onp2.member_group_id=p1.member_gro
我正在尝试向我的项目添加应用程序扩展(今日扩展)。到目前为止我所做的事情:从主应用和扩展功能中启用“应用组”。检查两个目标“团队”配置文件是否有效。(甚至从配置门户中删除它们并让xcode重新接收它们)从配置门户检查两个应用ID都选择了正确的组。删除了配置门户中的所有内容,并通过xcode重新接收了所有内容。一切看起来都很好,两个目标都启用了“应用程序组”并选择了相同的应用程序组ID,并且没有错误可见。顺便说一句。我已经在xcode的普通版和测试版(6.2)上都试过了。仍然没有运气.. 最佳答案 我遇到了同样的错误,但我的共享扩展仍
我有一个关于Swift类函数继承的问题,这里是一个代码示例:classA{classfuncgetName()->String{return"I'mclassA"}funcprint()->Void{println(A.getName())}}classB:A{overrideclassfuncgetName()->String{return"I'mclassB"}}varb=B()b.print()//Thislineprintsout"I'mclassA"最后一行打印出“I'mclassA”,我的本意是打印出“I'mclassB”,因为实例类型是classB。我应该如何更改clas
我正在Swift中扩展一个基类(我无法控制的基类)。我想提供一个类函数来创建一个类型为子类的实例。需要通用函数。但是,像下面这样的实现不会返回预期的子类类型。classCalculator{funcshowKind(){println("regular")}}classScientificCalculator:Calculator{letmodel:String="HP-15C"overridefuncshowKind(){println("scientific")}}extensionCalculator{classfunccreate()->T{letinstance=T()ret
我将要创建一个工厂,它创建某种类型T的对象,它扩展了某个类A和另一个接口(interface)I。但是,T一定是未知的。以下是最低限度的声明:publicclassA{}publicinterfaceI{}这是工厂方法:publicclassF{publicstaticTnewThing(){/*...*/}}编译一切正常。当我尝试使用以下方法时,效果很好:A$a=F.newThing();...虽然这不是:I$i=F.newThing();编译器提示:Boundmismatch:ThegenericmethodnewThing()oftypeFisnotapplicableforth
有没有办法“继承”导入?示例:常用枚举:publicenumConstant{ONE,TWO,THREE}使用这个枚举的基类:publicclassBase{protectedvoidregister(Constantc,Stringt){...}}需要导入的子类方便地使用枚举常量(没有枚举名称):importstaticConstant.*;//wanttoavoidthisline!publicSubextendsBase{publicSub(){register(TWO,"blabla");//withoutimport:Constant.TWO}}和另一个具有相同导入的类...
澄清:这个问题不是关于访问修饰符的已确认B.m()和b.m()语句都适用于以下代码:classA{staticvoidm(){//somecode}}classBextendsA{}classExample{publicstaticvoidmain(String[]args){B.m();//runningA'sm()staticmethod}publicvoidtry(){Bb=newB();b.m();//runningA'sm()staticmethod}}我的问题是我们可以说“静态方法是继承的”吗?如果“继承”是正确的术语,如果我们向B类添加一个方法,我们将使用静态类的相同签名
我有以下界面:publicinterfaceSingleRecordInterface{publicvoidinsert(Tobject);}我有下面的抽象类(没有提到插入方法):publicabstractclassAbstractEntryimplementsSingleRecordInterface{}我有具体的类:publicclassSpecificEntryextendsAbstractEntry{publicvoidinsert(SpecificEntryBeanentry){//stuff}}最后,SpecificEntryBean定义为:publicclassSp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