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庐IT

c++ - 在类的析构函数中关闭类的线程成员是个好主意吗?

当需要销毁该类的对象时,关闭由C++类管理的Boost线程的最佳方法是什么?我有一个类,它在构造时创建并启动一个线程,并提供一个公共(public)Wake()方法,该方法在需要做一些工作时唤醒线程。Wake()方法使用Boostmutex和Boost条件变量向线程发出信号;线程过程等待条件变量,然后完成工作并返回等待。目前,我在类的析构函数中关闭了这个线程,使用bool成员变量作为“运行”标志;我清除标志,然后在条件变量上调用notify_one()。然后线程过程唤醒,注意到“运行”为假,然后返回。代码如下:classWorker{public:Worker();~Worker();

c++ - 在类的析构函数中关闭类的线程成员是个好主意吗?

当需要销毁该类的对象时,关闭由C++类管理的Boost线程的最佳方法是什么?我有一个类,它在构造时创建并启动一个线程,并提供一个公共(public)Wake()方法,该方法在需要做一些工作时唤醒线程。Wake()方法使用Boostmutex和Boost条件变量向线程发出信号;线程过程等待条件变量,然后完成工作并返回等待。目前,我在类的析构函数中关闭了这个线程,使用bool成员变量作为“运行”标志;我清除标志,然后在条件变量上调用notify_one()。然后线程过程唤醒,注意到“运行”为假,然后返回。代码如下:classWorker{public:Worker();~Worker();

C++ 在类中前向声明类

下面这段简单的代码可以编译,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classC{classB;classA{BgetB(){returnB();}};classB{};};intmain(int,char**){return0;}如果我再注释掉“classC”的东西,那么B的前向声明,A的定义和B的定义不再嵌套在类中,代码无法编译,因为B的类型不完整:main.cpp:Inmemberfunction'BA::getB()':main.cpp:6:error:returntype'structB'isincompletemain.cpp:6:error:invaliduseofincompletetyp

C++ 在类中前向声明类

下面这段简单的代码可以编译,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classC{classB;classA{BgetB(){returnB();}};classB{};};intmain(int,char**){return0;}如果我再注释掉“classC”的东西,那么B的前向声明,A的定义和B的定义不再嵌套在类中,代码无法编译,因为B的类型不完整:main.cpp:Inmemberfunction'BA::getB()':main.cpp:6:error:returntype'structB'isincompletemain.cpp:6:error:invaliduseofincompletetyp

c++ - 为什么在类中初始化的非整数静态数据成员必须是 constexpr?

类定义中初始化的静态整型数据成员可以声明为const或constexpr,但类定义中初始化的非整型静态数据成员必须是constexpr:classMyClass{staticconstintw=5;//okaystaticconstexprintx=5;//okaystaticconstfloaty=1.5;//error!staticconstexprfloatz=1.5;//okay};有人知道为什么不允许声明y吗?使其非法的标准部分是9.4.2/3,但为什么它是非法的? 最佳答案 在C++11之前,您无法在类声明中初始化非整数

c++ - 为什么在类中初始化的非整数静态数据成员必须是 constexpr?

类定义中初始化的静态整型数据成员可以声明为const或constexpr,但类定义中初始化的非整型静态数据成员必须是constexpr:classMyClass{staticconstintw=5;//okaystaticconstexprintx=5;//okaystaticconstfloaty=1.5;//error!staticconstexprfloatz=1.5;//okay};有人知道为什么不允许声明y吗?使其非法的标准部分是9.4.2/3,但为什么它是非法的? 最佳答案 在C++11之前,您无法在类声明中初始化非整数

c++ - 何时/为什么在类里面将函数设为私有(private)?

我什么时候应该创建一个函数private,为什么这是个好主意? 最佳答案 当您不需要其他对象或类来访问该函数时,您应该将函数设为private,而您将从类中调用它。坚持最小权限原则,只允许访问绝对必要的变量/函数。任何不符合此标准的内容都应为private。 关于c++-何时/为什么在类里面将函数设为私有(private)?,我们在Stack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4505

c++ - 何时/为什么在类里面将函数设为私有(private)?

我什么时候应该创建一个函数private,为什么这是个好主意? 最佳答案 当您不需要其他对象或类来访问该函数时,您应该将函数设为private,而您将从类中调用它。坚持最小权限原则,只允许访问绝对必要的变量/函数。任何不符合此标准的内容都应为private。 关于c++-何时/为什么在类里面将函数设为私有(private)?,我们在StackOverflow上找到一个类似的问题: https://stackoverflow.com/questions/4505

c++ - 我应该在类里面使用 `this` 吗?

在C++中的类的成员函数中,如果我使用this->dataMember或仅使用dataMember会有所不同吗?什么被认为是更好的风格?有什么性能差异吗?(我不是在谈论局部变量与数据成员同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据我所知,您必须使用this->来区分它们。) 最佳答案 作为一般规则,这是本地惯例的问题。大部分的我见过的地方不使用this->除非有必要,那就是我也喜欢这个约定,但我听说有人喜欢系统地使用它。有两种情况是必要的。第一个是如果你隐藏了本地范围内同名的名称;如果例如你有成员(member)命名为toto,并且您还将函数参数命

c++ - 我应该在类里面使用 `this` 吗?

在C++中的类的成员函数中,如果我使用this->dataMember或仅使用dataMember会有所不同吗?什么被认为是更好的风格?有什么性能差异吗?(我不是在谈论局部变量与数据成员同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据我所知,您必须使用this->来区分它们。) 最佳答案 作为一般规则,这是本地惯例的问题。大部分的我见过的地方不使用this->除非有必要,那就是我也喜欢这个约定,但我听说有人喜欢系统地使用它。有两种情况是必要的。第一个是如果你隐藏了本地范围内同名的名称;如果例如你有成员(member)命名为toto,并且您还将函数参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