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正在做一些代码审查,发现了一些开发人员编写的旧代码。事情是这样的publicabstractclassBaseControl{internalabstractvoidDoSomething();}如果在同一个程序集中有一个派生类,它就可以工作publicclassDerivedControl:BaseControl{internaloverridevoidDoSomething(){}}但是在不同的程序集中派生基类会产生编译时错误DerivedControldoesnotimplementinheritedabstractmember'BaseControl.DoSomethin
使用版本7.0.1Beta3,我正在尝试序列化/反序列化一个复杂的POCO,其属性是抽象类的数组。这些数组可以包含派生自抽象类的实例。在序列化时,一切似乎都正常。下面的Json片段显示类型信息设置正确。Json片段:"Items":[{"$type":"IVXB_TS,...","inclusive":true,"value":"20091231"}]但是反序列化失败并出现以下错误:无法创建QTY类型的实例。类型是接口(interface)或抽象类,不能实例化。类层次结构如下:[System.Xml.Serialization.XmlIncludeAttribute(typeof(IV
我正在编写一个带有抽象方法的抽象类(因此,所有从它继承的类都必须实现该方法)。但是,我不想指定方法必须使用的参数,因为每个方法可能采用不同的参数或没有参数。只有名称和返回值应该相同。有没有办法在C#中执行此操作?感谢您的帮助! 最佳答案 不,这样做毫无意义。如果您没有声明参数,您将无法调用仅给出对基类的引用的方法。这就是抽象方法的意义所在:让调用者不必关心具体的实现,而是给他们一个API来使用。如果调用者需要知道确切的方法签名,那么您就将该调用者绑定(bind)到一个具体的实现,从而使抽象本质上无用。也许如果您可以提供更多细节,我们
假设我有一个对象,someDrink。它可以是CocaCola或Pepsi类型,它们都继承了抽象的Cola(它继承了Drink)或任何类型喝那件事。我有一个方法可以返回一串最喜欢的饮料。publicstringPreferredDrink(DrinksomeDrink){varorderOfPreference=newList{typeof(Cola),typeof(PurpleDrank),typeof(LemonLimeBitters)...}foreach(drinkTypeinorderOfPreference){if(someDrink.GetType()==drinkTyp
为什么C#空合并运算符无法解决这个问题?Catc=newCat();Dogd=null;Animala=d??c;这会报错运算符??不能应用于Dog和Cat类型的操作数考虑到以下编译,这看起来很奇怪。Animala=d;a=c;上下文代码如下:publicabstractclassAnimal{publicvirtualvoidMakeNoise(){Console.WriteLine("noise");}}publicclassDog:Animal{publicoverridevoidMakeNoise(){Console.WriteLine("wuff");}}publicclas
这是我的界面:publicinterfaceMyInterface{boolFoo();}这是我的抽象类:publicabstractclassMyAbstractClass:MyInterface{abstractboolMyInterface.Foo();}这是编译器错误:“修饰符‘抽象’对于此项无效。我应该如何继续使用抽象方法显式实现抽象? 最佳答案 基本上,你不能。反正不是直接的。您不能覆盖显式实现接口(interface)的方法,并且您必须覆盖抽象方法。最接近的是:boolMyInterface.Foo(){returnF
我有以下类(class)publicabstractclassBaseViewPresenter{}publicabstractclassBaseView:UserControlwhereT:BaseViewPresenter{}publicclassLoginPresenter:BaseViewPresenter{}publicpartialclassLoginView:BaseView{}我有一个看起来像这样(简化)的方法publicBaseViewResolve(BaseViewPresentermodel){vartype=model.GetType();varviewType
我知道以前有人问过类似的问题。在过去的几天里,我已经阅读了很多关于此的内容,我想我现在可以理解设计和代码流方面的差异。令我困扰的是,这两种模式似乎都可以解决同一组问题,而没有真正的理由选择一个或另一个。当我试图自己解决这个问题时,我尝试实现一个小例子(从我在“HeadFirst:Designpatterns”一书中找到的那个开始)。在这个例子中,我尝试两次解决同一个问题:一次只使用“工厂方法模式”,另一次使用“抽象工厂模式”。我会向您展示代码,然后我会提出一些意见和问题。通用接口(interface)和类publicinterfaceIDough{}publicinterfaceISa
我有两个通用基类。第二个泛型类对第一个类的参数有约束。abstractclassFirstClass{...}abstractclassSecondClasswhereU:FirstClass{...}这不起作用,因为未定义FirstClass。所以我需要这样做。abstractclassFirstClass{...}abstractclassSecondClasswhereU:FirstClass{...}哪个有效。然而,这使得实现这些抽象类变得很丑陋。classSomeClass{...}classMyFirstClass:FirstClass{...}classMySecondC
在浏览一些遗留代码时,我很惊讶地遇到了一个对一个本身是抽象的成员的抽象覆盖。基本上,是这样的:publicabstractclassA{publicabstractvoidDoStuff();}publicabstractclassB:A{publicoverrideabstractvoidDoStuff();//Console.WriteLine("!");}编译器是否始终可以区分虚拟成员或抽象成员?为什么C#支持这个?(这个问题不是Whatistheuseof'abstractoverride'inC#?的重复问题,因为A类中的DoStuff方法不是虚拟的,而是抽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