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制作一个非静态方法,只有该类(或其子类之一)的同一实例的构造函数才能调用。除了面向key的访问保护模式之外,是否有一种优雅的方式来做到这一点?classMyClass{public:voidfoo(){assert(foowascalledfromtheconstructor);//how?!if(someconditionorother)throwExceptionThatOnlyClientsThatConstructTheObjectCanHandle();//hencemyrequirement}};classMySubClass:publicMyClass{public:
includeclassBase{protected:intfoo;intget_foo(){returnfoo;}};classDerived:publicBase{public:voidbar(){intBase::*i=&Base::foo;this->*i=7;printf("foois%d\n",get_foo());}};intmain(){Derivedd;d.bar();}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的派生类型不能指向基类的protected成员。它有权访问该成员。它可以调用类似作用域的函数。为什么它不能创建一个成员指针?我正在使用gcc4.1.2,但出现此错误:test.cc:I
我最近在我的方程求解器中偶然发现了一些奇怪的行为,这让我问自己是否真的了解move语义和RVO如何协同工作。有很多relatedquestions在这个论坛上,我也读过manygeneralexplanations对此。但我的问题似乎很具体,所以我希望有人能帮助我。涉及的结构总体上有点复杂,但至少可以分解为:structFoo{Bar*Elements;Foo(void):Elements(nullptr){cout现在让我们考虑以下短程序:intmain(){Fooa=Foo::Example();cout这些是我在运行这段代码之前的期望:Example方法实例化本地Foo对象,导致
按值返回具有已删除复制构造函数的对象是否合法?例如,考虑一个具有std::unique_ptr成员的对象。大多数编译器在按值返回此类对象时不会报错,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编译器甚至不会查找复制构造函数。但是,既然标准没有要求(N)RVO,那么可以说这样的程序是合法的吗?在这些情况下,返回语句中的std::move是否符合标准? 最佳答案 如果你有一个有效的移动构造函数,你可以删除复制构造函数。以下程序适合我。structFoo{Foo()=default;Foo(Fooconst&)=delete;Foo(Foo&&)=default
我正在努力实现这样的目标:我有一个模板化的基类,我想动态继承它templateclassfooBase{public:fooBase(){};~fooBase(){};};期望的方法:(像这样,不太确定该怎么做)templateclassfoo:publicInterfaces...{public:foo();~foo();}我的目标是让foo类像这样:第二种方法:classfoo():publicfooBase,publicfooBase,publicfooBase//andthelistcouldgoon{foo();~foo();}使用第二种方法的问题是,如果我实例化一个foo对
完美转发通常出现在模板类的上下文中。对于非模板类,是否值得制作例如构造函数是一个模板方法,因此它可以使用完美转发?类似下面的内容:classFoo(){public:templateFoo(T&&vec):memberVec(std::forward(vec)){};private:std::vectormemberVec;};优点基本相同,但是当我们知道真正的类类型时,有什么不同吗?这什么时候是好的做法,什么时候不是? 最佳答案 非显式单参数构造函数是转换构造函数。除非Foo应该是可转换的vector(这可能是真的),你应该把它变
考虑以下类:classfoo{intdata;public:template::value>>foo(constT&i):data{i}{cout::value>>foo(T&&i):data{i}{cout当然,通过任何类型的引用获取单个int都没有多大意义,但这只是一个示例。data成员的复制成本可能非常高,因此需要所有移动语义。这个花哨的模板基本上支持可以构造data的任何类型。因此,foo对象可以通过复制或移动满足此条件的任何类型的值来构造,也可以简单地通过复制或移动类型为foo的另一个对象来构造。到目前为止非常简单。当您尝试执行以下操作时会出现问题:fooobj1(42);f
此代码成功:QQmlApplicationEngineengine;engine.load(QUrl(QStringLiteral("qrc:/main.qml")));此代码打印“失败”:QFilefile("qrc:/main.qml");if(file.open(QIODevice::ReadOnly)){cout将QFile构造函数参数更改为qrc:///main.qml(如Qtdocumentation中所示)并没有修复它。将其更改为:/main.qml使其打印“成功”。所以我对何时使用这3种形式感到困惑。 最佳答案 如您
假设我有两个具有相同参数类型和名称的函数(不在同一个程序中):std::stringfoo(intx){return"hello";}intfoo(intx){returnx;}一旦编译,它们会具有相同的损坏名称吗?是C++中重整名称的返回类型部分吗? 最佳答案 由于重整计划没有标准化,所以这个问题没有唯一的答案。最接近实际答案的是查看由最常见的重整方案生成的重整名称。据我所知,这些是GCC和MSVC方案,按字母顺序排列,所以......海湾合作委员会:为了测试这一点,我们可以使用一个简单的程序。#include#includest
我正在学习valgrind框架,我决定在我自己的小测试用例上运行它。这是以下程序,它强制从堆中删除额外的对象(我在AMD64/LINUX上运行它):#includeusingnamespacestd;structFoo{Foo(){cout(ar)-2)=4;delete[]ar;return0;}但是valgrind的执行结果让我很困惑:$valgrind--leak-check=full./a.out-v==17649==Memcheck,amemoryerrordetector==17649==Copyright(C)2002-2017,andGNUGPL'd,byJuli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