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ludestructB1{virtualvoidmethod()=0;virtual~B1(){}};structB2{virtualvoidmethod()=0;virtual~B2(){}};structD:B1,B2{virtualvoidmethod(){std::cout注意,B1和B2不共享公共(public)接口(interface)。这样合法吗?如果是-在哪个标准中?C++98/03/11?msvc和gcc都编译好了。以前我认为,我必须为这种情况使用一些通用接口(interface)(可能的虚拟继承)。这种情况有什么特别的名字吗?请详细说明它是如何工作的?也许是
在模板鸭子类型和纯虚拟基类继承之间进行选择的准则是什么?例子://templatesclassduck{voidsing(){std::coutvoidsomefunc(constbird&b){b.sing();}//purevirtualbaseclassclassbird{virtualvoidsing()=0;};classduck:publicbird{voidsing(){std::cout 最佳答案 使用模板鸭子类型,您正在执行静态多态性。因此,你不能做像这样的事情std::vectorbirds;birds.push
这里发生什么类型的转换表(在B::get()中)?classA{public:A():a(0){}inta;};classB:publicA{public:A*get(){returnthis;//isthisC-stylecast?}};intmain(){Bb;couta我在著名的API中看到过这种代码。做static_cast(this);是更好的做法吗?? 最佳答案 这是一个标准的派生到基指针的转换。规则是带有一些const/volatile条件的指向D的指针可以转换为指向B的指针如果B是D的基类,则具有相同的限定符。标准转
在C++中,vector类存储一个对象数组。在这种情况下,我存储指向派生类对象(Dogs)的指针。在某些时候,我想将此vector视为指向基类(动物)对象的指针。这是“正确”/无争议的方式,对吗?为什么我不能这样做?#includeusingnamespacestd;classAnimal{};classDog:publicAnimal{};intmain(intargc,char*argv[]){vectordogs;dogs.push_back(newDog());dogs.push_back(newDog());vectoranimals=dogs;//Thisdoesn'tse
我希望派生类成为模板类的后代。该类取决于后代的成员。简而言之,我希望这段代码能够编译:structIBootParams{virtualboolGetImmediate()=0;};templatestructTBootBootParams{typenameT::TransTypetransferType;typenameT::UseAbort_useAbort;boolGetImmediate(){if(transferType==T::e1){returnuseAbort.someFlag;}returnfalse;}};structBootBootParams:publicTBo
这个问题在这里已经有了答案:shared_ptrmagic:)(3个回答)关闭8年前。为什么当使用std::shared_ptr释放时,当第二个示例仅从基类调用析构函数时,会同时从基类和派生类调用析构函数?classBase{public:~Base(){std::coutsharedA(newDerived);}std::cout输出:--------------------DeriveddestructorBasedestructor--------------------Basedestructor我期望在这两种情况下都有相同的行为。 最佳答案
在以下代码中:classA{};classB:publicA{};classC:publicA{intx;};intmain(intargc,char**argv){A*b=newB();A*c=newC();//inbothcases,only~A()iscalled,not~B()or~C()deleteb;//isthisok?deletec;//doesthislineleakmemory?return0;}当对具有非虚拟析构函数和成员函数的类(如C类)调用delete时,内存分配器能否判断对象的正确大小是多少?如果没有,是不是内存泄露了?其次,如果类没有成员函数,也没有显式的
默认情况下,析构函数不是虚拟的,不需要时也不会受到伤害,这很好。但是在基类派生类场景的情况下,有没有虚拟析构函数的用例?如果不是,编译器可能会提示(是否有意义)如果一个类派生自一个定义了公共(public)非虚拟析构函数(或没有析构函数)的基类。而不仅仅是警告它。 最佳答案 您的想法的问题在于,可以想象有人正在使用非虚拟基类析构函数作为优化(如果您永远不会通过基类指针进行销毁,那么缺少的虚拟不会受到伤害您,并且仍然避免使用vtable条目)。既然可以使用,那就是允许的。我认为可选的编译器警告可能是个好主意,但不是语言规范中的内容。
这是我们理想的继承层次结构:classFoobar;classFoobarClient:Foobar;classFoobarServer:Foobar;classWindowsFoobar:Foobar;classUnixFoobar:Foobar;classWindowsFoobarClient:WindowsFoobar,FoobarClient;classWindowsFoobarServer:WindowsFoobar,FoobarServer;classUnixFoobarClient:UnixFoobar,FoobarClient;classUnixFoobarServer
我有一个名为MyBase的类,它有一个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classMyBase{public:MyBase(void);~MyBase(void);};我有一个名为Banana的类,它像这样扩展MyBase:classBanana:publicMyBase{public:Banana(void);~Banana(void);};Banana中新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的实现是否覆盖了MyBase,或者它们仍然存在,并且在Banana构造函数/析构函数执行之前或之后被调用?谢谢,如果我的问题看起来很愚蠢,我深表歉意。 最佳答案 基构造函